失信人连续失信怎么办?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连续失信的话,那之后一定得注意避免再出现失信行为了。而大家需要注意,以下几种均属于失信行为: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5、违反限制消费令;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要是第一种情况,那在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前,都无法从名单中解除出来(履行完义务后,人民法院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至于第二种到第六种情况,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是两年。不过如果失信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者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期限可能会延长一到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