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改革所获显著成效,五方面获利促发展
5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方微信号中发表《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取得重要成效》一文。其中就LPR改革所获显著成效作出分点说明并总结。
文章内容显示,LPR改革所获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如下五方面。
第一,体现在LPR改革推进市场化,更好地反映了市场供求变化。
2013年推出LPR之时,市场化程度处在较低水平;进行LPR改革后,LPR报价与贷款基准利率间的利差有所差距。
改革后,由报价行根据自身对最优质客户实际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在由市场化招标形成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基础上加点报价,明显提升市场化程度。2019年8月以来,LPR报价水平逐步下行,1年期LPR累计下降0.4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市场资金供求的变化情况。
第二,体现在运用LPR定价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有序推动运用LPR定价贷款。
1月1日,金融机构被要求不得新签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3月1日,启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以“先增量、后存量”的顺序,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
第三,体现在货币政策向贷款利率的传导效率明显增强。
内容指出,2020年4月中旬,新发放贷款中,利率低于原贷款基准利率0.9倍的占比为28.9%,超过LPR改革前2019年7月的三倍,完全打破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
第四,体现在有效促进降低贷款实际利率。
内容还表示,LPR改革拉升了企业议价意识和能力,增强贷款市场竞争性,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得到加码,促使企业贷款利率整体明显下行。
第五,体现在有效推动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
随着LPR改革深入推进,贷款利率实现和市场利率正在实现“两轨合一轨”,市场化水平明显提高。
文尾,央行强调下一步将继续深化LPR改革释放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