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的标准还不完备,银行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绿色信贷业务的特殊性是指绿色信贷政策需要公众的监督,应该提供各种条件包括信息的披露、必要的经费和真正平等对话的机制。
虽说,近年来我国绿色信贷发展很快,但绿色信贷余额仍只占国内信贷率仅为少数。银行绿色信贷对城市、农村的绿色发展起到助推作用,但据相关协会在云南、贵州、辽宁等地调研发现,在政策、银行自身等方面依旧存在瓶颈。
1、从法律环境看,尚未形成支持绿色信贷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虽然制定了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出台了《绿色信贷指引》和《能效信贷指引》等监管要求,但相关制度文件层级较低,缺乏激励约束效力,监督制约手段不足,绿色信贷难以全面深入实施。
2、从配套措施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也有待细化,排污权、收费权未建立公开统一的交易市场和定价体系,未与绿色信贷形成有效联动;相关政策支持力度仍有不足。尤其是在财税方面还缺少实质性的优惠政策,政府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也存在不足。
银行作为实体经济的服务单位,绿色信贷其核心就是以完善保护生态、发展绿色产业为前提的融资渠道,商业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机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尽管当前我国绿色信贷的标准还不完备,很多方面处于探索阶段,但随着国家层面的逐步重视,信贷产品的完善化为我国的绿色信贷体系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