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报贷款数据,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被通报处罚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通报处罚。
据中国银保监会吉安银保监分局于7月27日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虚报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数据”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5万元人民币。
数据存在疏漏,或暴露了商业银行存在的内部管理不善的漏洞,或有藏匿风险的意味。
依据的条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其中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拒绝或者阻碍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检查监督的;(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三)未遵守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的。”
截止目前,高强度的监管环境下,多家商业银行因存在各类管理内控问题,如贷款“三查”不尽职等情况,被处罚罚金20万元-120万元不等。
公开信息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我国农商行的一员。多年来为行下用户提供多样的金融服务,如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