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与光大金属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华仪电气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乐清市光大金属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向乐清市光大金属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委托贷款,光大金属公司用于购买铜材等经营周转。
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自2016年1月20日起至2017年1月19日止;委托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10%,利息按年结息,结息日为每年末月的20日,到期日未付利息利随本清。本次委托贷款由国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华仪电气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乐清市光大金属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向乐清市光大金属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委托贷款,光大金属公司用于购买铜材等经营周转。
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自2016年1月20日起至2017年1月19日止;委托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10%,利息按年结息,结息日为每年末月的20日,到期日未付利息利随本清。本次委托贷款由国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