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新政倒逼资管债权项目变道,信托成潜在受益方
按照《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接受以筹集的他人资金对外发放委托贷款。这意味着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的债权投资型资管计划将无法通过银行委托贷款通道,将募资款放贷给融资项目。此时,同样具有发放贷款资格的信托公司,则取而代之成为这些机构资管计划进行债权投资的“新通道”。
随着《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出台,信托公司意外发现,自己竟然成为这项政策的最大“受益者”。
按照《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接受以筹集的他人资金对外发放委托贷款。这意味着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的债权投资型资管计划将无法通过银行委托贷款通道,将募资款放贷给融资项目。此时,同样具有发放贷款资格的信托公司,则取而代之成为这些机构资管计划进行债权投资的“新通道”。
随着《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出台,信托公司意外发现,自己竟然成为这项政策的最大“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