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无需结清商贷即可“商转公”
近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两项新政策,明确开始实施商品房按揭贷款向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的抵押,并告知人们详细的操作指引。此外,还恢复了用于租房的住房公积金额度,最高额度为每年14400元。
“商转公”无需清算商业贷款
为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效益,缓解柳州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购买者的还款压力,柳州市决定开展“商对公”抵押贷款业务。该政策将于2020年12月30日实施。
“商转公”抵押业务是指在商业贷款信用良好、本息正常偿还的前提下,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内结清商业贷款,并在完成第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后,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商转公”抵押贷款业务的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参照中央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同时满足贷款金额不高于商业贷款贷款贷款本金余额的要求。
该中心结合资金使用控制流动性风险,在贷款资金等待制度未落实时开始受理业务;当资金紧张,实行贷款资金等待制度时,将暂停受理。
业务办理条件
首先,借款人及其配偶已办理了柳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商业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贷款仍在正常履行还款义务,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房屋已取得产权证,仅在商业贷款发放银行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记录,因此在“商转公”抵押业务期间不得新增其他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