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转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9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2、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全部还款。
3、借款人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正在偿还的住房贷款不超过两笔(组转公贷款不受此款限制)。
4、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证已办出。
5、选择先抵后贷的,有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产权住房作为抵押担保;选择先还后贷的有自筹资金用于偿还商贷余额;选择顺位抵押的,该房屋所属区域的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可以此种方式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且原商业贷款银行已与公积金中心签署《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合作协议》。
6、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7、商转公贷款可选择“先抵后贷”、“先还后贷”或“顺位抵押”的方式进行办理;组转公贷款只能选择“先还后贷”或“顺位抵押”的方式办理。
8、购房人、抵押人必须满18周岁。
9、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
设定依据: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贷款额度:
公积金中心根据以下要求对借款人可贷款额度进行计算,并取最低值为借款人总贷款额度:
1、最高贷款额度规定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3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8万元;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8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7万元。
2、个人及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规定
①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单人贷款时,额度不超过个人及家庭最高额度与个人及家庭已贷额度(包括已审批额和在外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下同)的差额;再次申请夫妻双人贷款时,额度不超过家庭最高贷款最高额度与家庭已贷额度的差额;再次申请父(母)子双人贷款时,贷款额度不超过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与父(母)子双人已贷额度的差额和父(母)子两个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合计与父(母)子两个家庭已贷额度的差额。
②夫妻一方已以本人名义办理贷款,不影响另一方以本人名义申请贷款,但另一方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个人及家庭最高额度与个人及家庭已贷额度的差额;另一方申请父(母)子双人贷款的,执行上款规定。
③原为夫妻关系的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离婚,做借款人变更的,贷款归属人应与房屋归属人保持一致,该笔贷款全额计入贷款归属人已贷额度,该笔贷款额的50%计入另一方的已贷额度。
3、首付比例规定
①首套房规定: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所购房屋交易价、评估价及抵押房屋评估价较低值的40%,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银行贷款本金余额;组转公贷款,不得超过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出的贷款额度与原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
②二套房规定: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所购房屋交易价、评估价及抵押房屋评估价较低值的60%,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银行贷款本金余额。组转公贷款,不得超过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出的贷款额度与原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
4、按公式计算
①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贷款期限;
②军(警)官作为辅助借款人参与贷款的:贷款额度=军(警)官月工资×还贷能力系数×12×贷款期限;
③借款人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其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双人贷款的,为不超过双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加总后的15倍)。
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含贷款申请日前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职工因工作调转按月汇缴的公积金以补缴方式缴存的,计入公积金缴存余额。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30年,且贷款期限加主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规定年龄(男职工为65周岁,女职工为60周岁),原商贷房屋及抵押房屋房龄加贷款期限均不得超过40年。
申报材料:
1、贷款申请表
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现场填写;
2、户口簿
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与抵押人均需提供。若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上,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若父母从子女户籍所在地迁出,可由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身份证
借款人、借款人配偶、购房人、购房人配偶与抵押人均需提供;
4、婚姻状况证明
借款人、抵押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单身声明;离婚的,需提供单身声明、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丧偶的,需提供单身声明、医学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销户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或注明丧偶、配偶死亡的户口簿。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如有特殊要求,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5、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余额明细表
6、银行贷款合同
7、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协议
8、商品房结算发票或存量房契税票
9、作为抵押的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房屋所有权证
10、商贷所购房屋所有权证
11、评估报告
1处房屋1份;
12、还款存折
按窗口人员要求在公积金中心办事处营业大厅开立;
13、公积金联名卡卡及交易密码
主辅借款人均须提供;
14、银行同意顺位抵押声明
选择顺位抵押方式需提供;
15、银行指定内部账号信息
选择顺位抵押方式需提供。
办理流程:
1、受理: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到公积金中心招标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抵押房屋进行评估(选择先抵后贷的,需对原商贷房屋及抵押房屋分别评估)。三个工作日后,向公积金中心提交贷款所需材料。选择顺位抵押方式的,还需额外提供商业银行同意顺位抵押声明及指定内部账号相关信息。
2、审批:公积金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选择先还后贷的,5个工作日内,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审批表”,借款人自筹资金还清银行贷款,解除原商贷房屋抵押,借款人、抵押人持解除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手续到公积金中心继续办理)。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抵押人签订借款合同。
选择先抵后贷方式办理的:借款人应保证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额用于提前偿还原商贷,并在转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相关材料(已解除抵押的房屋产权证、银行提前结清贷款证明等)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核。
选择先还后贷方式办理的:借款人应在公积金中心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提前偿还原商贷及解除原抵押房屋抵押登记的相关手续。借款人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受理办事处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后续手续。超过三个月的,原申请审批手续作废。
选择顺位抵押方式办理的:借款人将《贷款审批表》传递至银行,并按银行要求将原商贷差额部分本息存入银行指定账户,待抵押登记办妥且公积金中心放款后,银行邀约借款人进行商业贷款提前全部还款。
3、抵押登记:借款人、抵押人(或代理公司)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办结材料转公积金中心。顺位抵押方式办理的,还需银行将《关于同意顺位抵押的说明》传递至公积金中心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放款:先抵后贷、先还后贷的,公积金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顺位抵押的,公积金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商业贷款银行内部指定账户。
5、顺位抵押解除:原商业贷款还清后,商业银行出具解除抵押相关证明,解除商业贷款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