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无抵押小额贷款简介
个人信用贷款是指贷款人向资信良好的借款人发放的无担保的人民币贷款(不含信用卡透支)。
【借款人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年龄在18(含)到60(含)周岁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有效居留证明(或固定住所证明);
(三)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任何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五)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六)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为我行优质法人或机构客户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我行私人银行、白金卡客户。须持有我行白金卡1年(含)以上,且近1年内本人名下在我行金融资产价值季度日均余额在20万元(含)以上。
(三)在我行非质押类个人贷款累计金额100万元(含)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含)以上没有逾期记录的客户(含贷款已结清客户)。
(四)借款人家庭(限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拥有净资产(不动产和金融资产)达300万元(含)以上,或近6个月持续拥有且日均金融资产在50万元(含)以上的客户。
(五)个人税前年收入20万元(含)以上客户。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最低为1万元。
【贷款期限】
个人信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
个人信用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期限利率,并按规定适当上浮。
【贷款程序】
借款人提出申请→贷款行调查、审查、审批→签订相关合同→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