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据了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监管类融资平台公司、监测类融资平台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给予信贷支持。
(一)平台层级条件
1、对于直辖市,支持市、区级融资平台公司;
2、对于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方财政预算收入超过1000亿元(含)的地级市级融资平台公司及对应政府可支配财力排名居前的区级融资平台公司;
3、对于非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支持地级市市级融资平台公司;
4、当地有我行分支机构且GDP排名前二十名的全国百强县(含县级市)平台公司。
(二)担保条件
1、优先支持可提供合法、有效、足值抵/质押担保的贷款项目;
2、项目自身能形成资产的,要以形成的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费权、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
(三)收益条件
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基准利率。
(四)期限条件
1、贷款不得整借整还,建成之后的项目(包括铁路、公路、基础设施等)贷款应立即进入还本期,每年应至少两次还本;
2、对于专业土地储备机构的土地储备贷款,可在政策规定的贷款期限内,在完成土地一级开发、招拍挂上市后即一次性偿还贷款。对于平台承建BT项目贷款,可在项目回购产生现金流后一次性偿还贷款。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办理方式
(一)办理条件:符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准入、投向、担保、还款方式等条件。
(二)办理程序
1、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向我行提交书面借款申请报告,并提交我行要求的相关资料;
2、我行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审查和风险评估;
3、经我行评审认可后签订借款合同,办妥相关担保手续;
4、经我行额度确认后发放贷款。
注意事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监管政策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