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新规定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新规定如下: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年限

  1、提高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

  2、贷款提取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在申请贷款之前一次性办理。

  3、延长贷款年限。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二。省内异地贷款

  职工及配偶一方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东营,在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我市申请贷款。

  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在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贷款。省内异地贷款担保按异地贷款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