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怎么办理?
借款人发生以下情况需变更《借款合同》时,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嘉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申请表》或《嘉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变更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履行后续正常偿还贷款义务。
(一)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后,缩短剩余的贷款期限;
(二)借款人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其抵押房屋拥有人愿意履行《借款合同》并具备还贷能力的;
(三)借款人死亡、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抵押房屋继承人、受遗赠人愿意履行《借款合同》并具备还贷能力的。
发生上述第(二)、(三)项所列情形的,借款人提供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担保,并办妥担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