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关于欠条的法律

  欠条的实质是指因为某种民事、经济关系而产生拖欠款项时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或双方确认的债权凭证,比如:因买卖关系出具货款欠条、因运输关系出具运费欠条、因劳动关系产生工资欠条、因承包工程出具工程费、劳务费欠条、因侵权出具赔偿金欠条、因违约而出具的违约金欠条等等。实践中,一方出具或双方签认的《财务对账单》、《工程(决)结算单》等都具有欠条的法律性质。

  欠条赖以存在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必须真实、合法,在诉讼中须首先要有合法证据证明民事、经济(主要指交易、侵权)法律事实合法存在,如单一凭借欠条主张债权而没有欠条赖以存在的相应法律事实及证据,则欠条成为孤证,欠条上表明的欠款金额很难获得支持。

  欠条一般应载明民事、经济法律关系内容(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及计算依据、付款时间及其他应该记载的事项;在形式上,首部应载明“欠条”、“对账单”、“结算单”等字样,如债务主体单方在尾部签章确认欠条,须由债务人注明交付债权人欠条的时间;如债权、债务主体双方共同在尾部签章确认欠条,则须双方注明签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