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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贷款风险

  林权抵押贷款风险:

  (一)林权抵押贷款价值损失风险森林资源资产虽是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具有价值的自然增值性,但其风险性也不能被忽视。作为抵押物的森林资源资产可能因自然因素、借款人的不良管护、评估价值虚高以及政策和市场风险产生价值上的损失或灭失。

  (二)林权抵押贷款抵押物处置风险抵押物的处置风险是当借款人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本息,金融机构又不愿延期,则需处置抵押物使债权得以受偿。金融机构使抵押物变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林权流转变现,但由于现在林权流转市场体系不建全,限制了这种交易方式,使违约风险大大提高。

  另一种方式是砍伐林木变卖偿还。这种方式受到林木采伐限额的限制,国家对林业发展一直实行保护扶持措施,没有到林木的成熟期,是不准予采伐的,即使到了采伐期,考虑到林木的生态价值,对其采伐范围和数量也会进行限制。这无疑又大大增加了抵押物处置的风险。

  (三)林权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只有在一整套严格的信用管理体系基础上建立起稳定可靠的信用关系,现代市场经济才有可能存在。但目前国内市场假冒伪劣充斥市场,而对于这些失信行为缺乏严厉的惩处,无形中纵容了这些行为的发生发展。在这种社会的氛围下,产生一小部分林农和林业企业信用观念缺失,以种种方式逃废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