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
为更好地引导投资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山东省近年来改变以往财政资金直接补助的方式,转而由政府出资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帮助中小企业发展。近日,山东省财政设立的省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首期出资2亿元,拟参股设立6-7只天使投资基金。省财政的支持在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据了解,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与省内外社会资本及其他政府资金合作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股天使投资基金。
天津市科委、市财政局之前也出台《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基金通过设立天使投资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投资风险补贴、直接投资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基金规模为5亿元,由天津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分年度安排,每年1亿元。据悉,引导基金通过与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创新型孵化器等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
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也明确提出河北省将整合设立1亿元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基金鼓励天使投资机构对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企业投资,提供高水平创业指导及配套服务。
试水“转贷基金”畅通转贷融资渠道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由于信用不足,往往无法在银行获得长期贷款,“短融长投”的情况颇为常见,由此也进一步催生了近年来中小企业“转贷难、转贷贵”问题。一方面,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多个地区成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转贷基金。包括政府转贷专项资金、政府参与性的民间转贷基金、行业商会成立的民间转贷互助金等;另一方面,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采取多项措施开展相关行动。
南昌市政府为此专门出台《南昌市中小企业转贷基金指导意见》,旨在让“过桥资金”阳光化,避免借贷企业被“釜底抽薪”,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南昌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转贷基金由社会资本出资设立,并引入当地银行及其辖下分支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凡是在合作银行有续贷需求,且工商登记注册地在南昌的企业,只要符合续贷条件,都可以向基金提出申请。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营”的原则,内蒙古乌海市政府设立了市中小企业转贷基金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8月26日,转贷基金公司与12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其中市政府出资500万元,社会资本出资4500万元。基金通过政府注资和公开招募社会资本参与,并通过托管银行封闭式运行,确保转贷资金安全。目前,乌海市已有1家企业成功使用转贷基金1500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