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买房提取公积金
办理提取手续时,您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龙卡;
3、《房产买卖协议》;
4、房地产权证;
5、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6、户口簿。
您可以在天津任一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管理部经办人员受理您的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提取条件的,当时为您办理提取手续。如经办人员对职工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不能当时审核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请您在办理业务前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提供您的具体信息进行咨询。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