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银发[2015]61号)精神,从2015年3月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75%下调至3.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25%下调至4%,下调0.25个百分点。

  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建金[2009]160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为保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准确性,做好工作衔接,请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在利率调整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一)2015年3月1日之前,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完毕但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此次下调后的利率执行放款,请做好相关手续衔接和合同文本利率的修改工作。

  (二)贷款利率调整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业务正常进行,各行已送至管理中心进行终审的贷款,待终审完毕后各行应做好合同文本利率的修改工作。

  (三)请各行在贷款利率调整期间向贷款职工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此次利率调整的顺利进行。对利率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