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抵押贷款基本说明
申请对象
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周岁。
申请提供的资料
1、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4、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5、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6、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7、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8、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申请流程
申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划入客户在建设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结算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a、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算贷款;
b、提前结算: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算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