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
1、买卖双方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申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并提交如下资料:
(1)买卖双方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借款人4份)、户口簿、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2)首付款收据(由买卖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3份;
(3)过户前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复印件3份;
(4)《洛阳市房屋买卖合同》原件5份;
(5)评估报告原件3份;
(6)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借款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3份;
(7)买卖双方银行卡(折)复印件(需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确认)3份;
(8)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9)个人住房担保申请表1份。
2、经管理中心、担保公司审批同意后,借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3、由担保公司、银行对相关合同加章;
4、办理房产过户、抵押手续、房产证和房屋他项权证;
5、担保公司在拿到购房人的他项权证后,向管理中心出具同意担保声明;
6、管理中心通知委托银行将借款划转到指定银行账户内;
7、借款人按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