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广州小额再贷款公司

  小额再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收货币资本,一次性缴足,不得以实物、技术或知识产权等投资入股。

  小额再贷款公司各出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持股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以合并的股权进行计算。

  小额再贷款公司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任职资格应经市、区(县级市)金融管理部门批准。金融业工作经历包括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的银行、证券、保险类机构从业经历,以及各地金融管理部门纳入监管范围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从业经历。

  小额再贷款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县级市)政府应出具风险处置承诺书,承担日常监管及风险处置责任,并指定区(县级市)金融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监管。

  小额再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页码,在骑缝处加盖区(县级市)金融管理部门公章,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申请材料内容包括:

  (一)设立小额再贷款公司的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再贷款公司的名称、拟设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基本信息以及设立的目的。

  (二)小额再贷款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县级市)政府出具的风险处置承诺书。内容包括指定区(县级市)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小额再贷款公司的业务指导,并承担小额再贷款公司的风险处置责任。

  (三)小额再贷款公司设立方案。内容包括公司章程及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管理制度;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计划。

  (四)责任承诺书。股东承诺自愿出资入股小额再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真实合法;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积极服务广州市的小额贷款公司。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拟设机构的市场前景分析;开业后3年内的财务情况分析;业务拓展计划;风险控制手段等。

  (六)股东基本情况。包括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再贷款公司的协议;各股东关联关系的承诺;法人股东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股东大会通过的同意投资设立小额再贷款公司的决定,法定代表人姓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经过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贷款卡复印件,经营情况、诚信状况、纳税记录等事项;自然人股东的姓名,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入股资金来源和个人财产性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单一最大最近3年、其他法人股东最近2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八)各股东的征信报告。

  (九)小额再贷款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职决议。

  (十)拟任人工作简历、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和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诚信经营承诺书。

  (十一)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十二)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四)市金融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