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个人小额贷款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复转军人、失地农民、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由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而向贷款人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特点
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复转军人、失地农民、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贷款对象
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
持《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的失业人员
持《复员转业退役证》复员转业军人
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自主创业者、失地农民
就业困难人员
贷款条件
18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诚实守信且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
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及相关证件
有稳定经济收入及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
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有30%以上的项目自有资金
有劳动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贷款项目及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实施计划
参加过劳动就业指导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并有实施项目相应的经营能力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最高为5万元
贷款期限
期限一般为2年,对于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可将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及相关政策执行
贷款担保方式
贷款采用保证担保,保证人须为我行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