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小编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下。
1.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及有效居留身份;
(2)有相当于购买自住住房费用的商品房20%、二手房30%以上自筹资金;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出具有全部产权的房产证作抵押或有价证券作质押;
(5)借款人必须及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缴交住房公积金不足一年、累计间断三个月的不予办理)
2.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现房: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③预付购房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④《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⑤《竣工验收合格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2)期房: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③预付购房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⑥抵押房的《房地产评估报告》2份。
(3)二手房:
①《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③预付购房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④卖房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⑥所购房的《房地产估价报告》2份;
⑦契税单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⑧原始房证及过户后新房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