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农村专业合作社贷款简介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的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的特点和经营管理水平,采取“宜社则社,宜户则户”的办贷方式。

  产品特色:产品主要用于解决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季节性、临时性的资金需要。按使用方式分为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和自助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范围:用于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统一收购、销售农副产品等各类型的资金需求。

  适用对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自助可循环贷款额度有效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担保方式:可采用抵(质)押担保、经济实体保证担保或自然人保证担保。

  还款方式:按月或按季付息,到期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