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怎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怎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简称受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简称借款人)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

  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购房时,本人住房公积金尚未缴足12个月,或购买商品房的,开发商不愿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申请贷款时,已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在一年以内;

  3、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上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6、第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

  7、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人如实填写贷款申请书后,应提供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仅限于父母、子女)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3、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异的,另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的承诺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房管部门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10、《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11、《契税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12、如果取得房产证时公积金已连续缴存12月及以上,但购房时公积金未缴满12个月的,需另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盖有房产交易部门档案室档案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

  13、若是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另提供《差价结算单》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14、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