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买房贷款条件
夫妻双方有一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3年以上并属正常缴存状态,个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城镇在职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城镇合法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期付款不低于购买住房总价款的30%,购买二套住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购买住房总价款的50%。
3、具有经管理中心认可并符合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有关证明文件。
4、有稳定的职业和家庭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经管理中心认可或有资质机构评估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足够代偿能力、具备资质的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
6、未婚子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参加工作在5年以内与父母同一户口,父母属正常缴存公积金状态且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担保情况下,可以将父母工资收入合并计算,父母其中一方按共同贷款申请人对待,并同时在还贷期间冻结父母住房公积金支取账户。
7、同意在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情况下,由委托银行会同管理中心,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直接用于还贷。
8、同意查询个人征信记录,并且个人信誉度符合贷款要求。
9、夫妻双方构建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第一次贷款还清后,在购建新的住房时可再次申请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10、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购房行为,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借款人应在两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二手房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应在借款人取得所购二手房产权证后6个月以内申请贷款。超过上述时限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