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郑州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

  1、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郑州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个人资料:

  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