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哪些?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5、外地户籍/农村进城人员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治疗重疾/遭遇灾难、事故);
8、家庭被纳入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9、户口迁移出本省;
10、出境定居;
11、退休、离休;
12、在职期间被判刑,刑满释放时达法定退休年龄;
1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
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即可携带身份证、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注意金额及次数限制(提取情形不同,规定也会有差别):
1、购买自住住房
1)购房并使用房贷: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最高不能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
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公积金,一年最多能提取四次。
2、建房/翻建/大修
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提取总额最高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3、租赁自住住房
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公积金,年提取总额最高不能超过年房租总额。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公积金月冲:
每月都可以提取公积金抵偿房贷应还本息,当月提取总额为当月房贷应还款额相对应的金额。
2)公积金年冲:
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支持一次性全额提取账户余额冲抵房贷应还本金。
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公积金可以提取一次,提取总额最高不能超过该户支付加装电梯所分摊的费用。
6、家庭贫困/治疗重疾/因事故或灾难受损
支持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除上述6种情形以外,其余情形提取公积金均可以进行销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