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何去何从?

  12月3日晚,如期而至的“现金贷”监管政策正式发布,这份详尽的3357字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给这些年疯狂发展的现金贷制定了游戏规则,无数人陷入了迷茫沉静当中。

  这段时间内,小编经常在论坛里看到大家的不安和期待,没钱还款了怎么办;对不起自己的家人;违法催收终于要结束了……各种问题各种感慨。也许,答案就在这3357字中,小编就来给大家言简意赅说说有关现金贷的十个关键问题。

  一、现金贷是否被“一刀切”?

  答案:显然,没有一刀切。对于此次现金贷监管政策,套用一句业内人士的话——态度保守,手段温柔。甚至《通知》中难得“温柔”的肯定现金贷的价值,“在满足部分群体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不过,从定义上看,《通知》对于现金贷并未做严格定义,指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行业内普遍理解为,目前小额信贷业务都需要符合此类要求,涉及范围还是广。也就是说《通知》限定的产品范围还是比较广泛的。

  监管思路上,以负面清单的形式,采取控制增量、排查存量,重点围堵现有风险——高息费、不当催收、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等。

  二、哪些机构有资质做现金贷?

  答案:《通知》明确了现金贷需要持牌经营,规定“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目前,具备放贷资质就是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网络小贷公司,不具备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将不得展业。

  三、P2P还能不能做现金贷?

  答案:《通知》中表示,网贷平台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虽然网贷机构作为信息中介平台,进行借贷撮合服务不需取得放贷牌照,但《通知》要求,网贷机构“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服务”,这也意味着,今后网贷平台也不得为借款人提供现金贷产品。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目前有68家P2P网贷平台有现金贷业务。政策落地后,这68家平台的现金贷业务也就意味着不合规。

  四、网络小贷做现金贷的正确姿势是什么?

  答案:这个问题的答案潜藏在银监会的吹风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称,目前已经禁止各地新设互联网小贷机构,并将对存量的现金贷机构和业务进行集中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将纳入本次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

  也就是说,控制增量同时,存量的网络小贷公司将受到整顿。网络小贷未来做现金贷业务的正确姿势除了所有机构都必须遵守的外,重点是要求审慎管理资金来源——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总之,通过各种表外动作无限放量的网络小贷,将从资金规模上被缚住手脚。

  五、网络小贷暂停审批,会水涨船高吗?

  答案:网络牌照物以稀为贵可能性不大,因为价值被大大削减。

  在《通知》发布之前,理论上来讲,互联网小贷可以通过债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无限放大杠杆,以此取得规模效应。

  但《通知》对于网络小贷杀伤力最大的是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的规范,特别是“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也就说,无论资金从哪里来,都必须纳入融资总额进行融资杠杆统计,且融资杠杆需符合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目前全国最高的融资杠杆是2倍,就算互联网小贷平台注册资金有5亿,按全国最高的融资杠杆来计算,放贷规模也不能超过15亿,盈利能力大受影响,互联网小贷牌照价值将不再像前段时间被叫停时一样水涨船高,炙手可热,政策红利已过,牌照价值也将随之下跌。

  六、风靡一时的助贷模式还能持续否?

  现金贷的暴利也让银行分了一杯羹,以往银行参与的现金贷业务,也就是所谓的助贷业务,大多数都与一些无放贷资质的现金贷公司合作,并签订了兜底协议,也就说出了风险由现金贷公司兜底或者部分兜底。《通知》中对这种模式判了“死刑”,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通知》中强调,助贷业务要回归本源,并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要求和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也就是说,助贷模式中第三方参与度降到最低,就是流量提供商,无需风控也不要授信权限,只是踏踏实实为银行“供货”即可。

  进一步来说,目前的助贷兜底模式难以为继,助贷机构兜底提供资产给金融机构、P2P等被禁止,未来这类助贷机构需要持牌,将转型P2P或转型为纯金融技术和信息服务商,说白了就成了机构资金的BD。就目前而言,大多数助贷机构与资金方(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或者P2P)业务模式宣告走不通。

  七、借款者到底还可不可以多头借贷?

  答案:目前大多数现金贷平台对于借款人以贷养贷的多头借贷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变相鼓励的姿态。

  但这次《通知》提出,“‘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以及“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这是政策上对于多头借贷明确态度,但女记对于实际效果比较悲观。毕竟目前各家平台之间并未实现信息共享,如何确定借款人次数相对较难。而对于已经处于“拆东墙补西墙“的借款人而言,冷静期的效果有多大,值得观望。但需要警惕的是,随着行业供给资金的减少,借款人将面临“抽贷”以及以贷养贷难以为继的风险,化解风险,关键看监管的推进。

  八、现金贷监管政策最大的影响是什么?

  答案:若严格执行,女记认为最大的影响是“现金贷“模式中的高利率覆盖高风险盈利模式将难以为继。目前不少平台都是降低门槛,甚至零风控方式获取流量,然后通过高利率覆盖高风险的模式盈利。

  但《通知》对于利率做了明确规定: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即年化综合费率不能超过36%。这意味着大多数现金贷平台的基本运营逻辑将不再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在“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这部分称,“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上述规定意味着,小贷公司通过ABS加杠杆也要算融资额度,这让以蚂蚁金服、京东金融很受伤,意味着以后不能通过场内ABS动辄融资千亿,对这类业务打击很大。

  此外,需要注意的还有,《通知》要求,“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这可能会直接影响一些现金贷机构的风控模式。这就是说,以大数据为噱头,实际上通过裸条等个人隐私方式进行催收的平台将无法继续。

  九、监管政策落地,多少现金贷平台会game over?

  答案:目前,从事现金贷业务公司大多没有放贷资质,行业鱼龙混杂,比如各种网络理财公司、金融科技公司、助贷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通知》出台后,这类公司将要退出市场。

  11月21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了的数据,截至11月19日,在运营现金贷平台2693家。网贷之家数据显示,目前只有28家现金贷平台持有网络小贷牌照。也就是说,仅1%左右的现金贷平台持有网络小贷牌照,具备放贷资质,这也就意味着99%的现金贷平台将game over!

  十、已经上市的互金平台,涉足现金贷的平台,价值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案:短期受到政策冲击肯定会集体跳水。但具体的影响,应该回到互金公司的基本面,目前上市的互金平台中,现金贷占各家平台的业务比重有所不同。此外,互金平台是否有相关资质,也会影响后续股价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