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有什么条件吗?
商业贷转公积金贷款即纯银行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原先办理了银行商业贷款的,现如今是可以向公积金贷款转换的。那么,商业贷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有什么条件吗?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聊聊吧。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办理商转公贷款,除了要符合原来贷款银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原商业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签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合作协议》,并出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2、抵押的住房在要求的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所购房屋无其他抵押、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4、申请人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并按要求结清原商业贷款,办理相关抵押权登记和注销手续。
二、贷款资料
1、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或《不动产登记信息表》;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3、原商业银行出具的差额部分提前还贷流水
注:还贷流水在面签时提供;
4、用于偿还贷款的一类个人储蓄卡。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职工向原商业银行申请提前结清住房贷款,并取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后,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申请资料;
2、公积金中心受理和审批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进行受理和审批;
3、进行面签
合同各方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并在面签时一并提交商业贷款还贷流水;
4、办理抵押
申请人要办妥以中心为抵押权人的第二顺位抵押权登记手续;
5、放款
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第二顺位抵押权登记证明后,发放公积金贷款资金至原商业银行指定专用账户;
6、贷款结清和撤押
申请人预存结清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款项,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然后将原商贷抵押权注销回执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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