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借款人跑路了,欠的钱谁来还?

  民间借贷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财产纠纷,比如借款人欠了钱还不起了,选择失踪跑路的方式来躲避债务,如果贷款机构或者放贷方一直找不到借款人,那这笔钱就不用还了吗?并不是这样的,还有以下这些方法能解决这个问题。

  一、借款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1、查看债务是否为夫妻共有

  如果借款人已经结婚,那么要核实此笔债务是否能向配偶要,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

  2、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作为贷款机构,是借款人的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失踪,可以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

  二、借款人跑路了钱归谁来还?

  1、保证人

  如果当初这笔债务在签订的时候有保证人,那么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后续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2、起诉

  贷款机构有权向法院起诉借款人,哪怕借款人不出席,公告时间到,开通通知视为已经送达。缺席审判,法院有权根据证据进行判决,生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可以向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如果借款人跑路2年以后依然找不到人,那么可以向法院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