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因虚报涉农贷款,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被行政处罚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的新政处罚表。

  据赣州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4月21日,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给予行政处罚,该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虚报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数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存在拒绝或者阻碍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检查监督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未遵守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清醒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行被处以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同时,该行相关负责人朱挺深对江西大余农商行存在的“虚报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数据”这一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

  至今,存在个别银行因为虚报数据被罚。虚报贷款数据,或是因为无法达成相关的贷款指标,近年来对贷款业务的调整及对个别方面的金融资源倾斜,同时为了加大领域投放力度,通过制定指标促进金融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