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贷款保证方式有哪些?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如果个人或公司的资质达不到贷款的要求,可以找他人做担保,有利于提高贷款成功率。不过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很重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必须由担保人负责还款。

  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担保法》,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

  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才为一般保证。如果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对于一般保证,法院须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债务人以后仍无法履行债务的,方可向担保人执行;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法院则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此外,在借贷合同中约定了担保期限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