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2019年12月1日起,哈尔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有变

  注意了,哈尔滨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有新的计算方法了!近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的通知》(哈公积金规[2019]3号),具体的2019年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内容如下:

  一、自2019年12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行以下两种计算方式并行、取低值确定实际贷款额度的政策。

  计算公式如下:

  (一)月缴存基数(包括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12月×还贷能力系数(现行系数0.4)×贷款年限

  (二)缴存余额(包括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25倍

  二、对在政策执行日前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或已办理存量房预约评估并已出具《告知书》的贷款申请,按原政策执行。

  小贴士: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按照规定连续定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

  5、具有规定的房屋总价款一定比例的首付资金;

  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贷款抵押;

  7、个人信用良好记录。

  办理流程

  1、申请;

  2、中心受理,审核贷款资格;

  3、担保公司交易房产评估;

  4、中心审批贷款;

  5、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协议》;

  6、与中心、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7、借款人办理交易房产变更过户,申请抵押登记;

  8、中心收妥抵押登记《受理凭证》,发放贷款。

  其他注意事项

  1、借款申请人共同还款人、配偶须到现场授权征信查询。

  2、交易房产建成年份须为20年以内(含20)年。

  3、贷款办理月份减公积金缴至月份应小于或等于2。

  2、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须为全国统一版本。

  法定办结时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