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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调整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

  根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的消息,11月30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金融工作局、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计划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该通知调整了购买二手房的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

  据报道,这是西安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于2019年6月20日首次发布,经过近一年半的时间,房地产市场监管再次得到加强。

  《通知》明确指出,应加强商品房的售前管理。对于西安范围内已经出售或新出售土地的所有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开发公司均需申请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原则上,对于7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项目图像进度必须限制在主体结构上;对于7层或以上的楼层,它必须是地面计划楼层总数的1/3,且不少于7层。

  《通知》要求发挥差异化信贷调整的作用。一种是调整购买第二套房子的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

  具体来说,在西安市,如果您已经拥有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家庭,那么如果您购买第二栋住房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则首付比例商业贷款不少于40%;购置第二套住房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在西安,购置住房面积为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面积小于或等于144平方米;面积大于等于144平方米的第二套房,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在西安市,如果您有一个住房家庭的住房面积为144平方米或以上,则如果您购买第二个住房的住房面积为144平方米或以下,则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小于60%;购置面积为144平方米的第二套住房综上所述,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70%;

  在满足上述首付比例要求的情况下,未结清居民家庭住房商业贷款并再次使用该商业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二是调整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对于已结清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人:购买面积为144平方米或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面积为144平方米或以上的预付款比例不低,为55%。

  《通知》提到要加强对预售资金的监管。要求负责住房贷款的商业银行将全部贷款资金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严禁存入或转入发展企业其他账户;各级住房建设部门应当建立预售资金监督银行的信用管理制度,对配合资金挪用等违法行为的商业银行,在一定时期内暂停对我市预售资金的监督。时间。

  《通知》还明确要求未实施限购政策的高陵、鄠邑等区县及西贤新区部分地区,要密切关注市场形势,确保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

  温馨提示:央行等多部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