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濮阳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对象应当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具有不低于购建住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借款人应当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三)购买住房的,提供不低于房屋总价值30%的首付款证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自筹资金的数额及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提供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住房的,提供大修住房合同书、工程概算及房屋所有权证明。

  (五)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保证人的身份和资信证明。

  (六)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