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债券融资常见问题

  公司债券:发行主体一般为上市公司。

  企业债券:发行主体一般为非上市公司。

  可转换债券: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在一定时期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成普通股的公司债券,兼具债券与股权性质。

  中小企业私募债: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的债券品种,发行主体一般需满足《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要求。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资产证券化:以基础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融资方式。

  问题一:企业债券的种类及特点是什么?

  ㈠分类

  按单只债券发行主体个数不同可以分为单主体一般企业债券与多主体集合企业债券;按发债主体类型不同可分为工商企业类债券与城投类债券。

  ㈡发行特点

  1、工商类企业债券:发行主体为行业内领先的大中型工商企业;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城投类债券:发行主体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集合类债券:发行主体为多个中小型企业;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分别负债、集合发行。

  ㈢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要点

  1、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协调。牵头部门需对企业情况熟悉,对企业有较强的控制力,并落实债券担保。

  2、企业资质。经营稳定,行业相近,集合企业家数以5家以内较好。

  3、发行原则。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统一发行、分别负债。

  4、发挥集合优势。解决单一企业发债规模少、发债成本高的矛盾。

  5、受国家政策支持。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获得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问题二: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募集的资金有哪些用途?

  ㈠固定资产投资。

  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取得有权主管机关的批文,以及土地、环评等文件;已开工项目,可以是收尾工程。

  ㈡替换银行贷款。

  替换流动资金贷款,不能超过融资规模的20%;项目贷款,项目总投资的60%,必须是已完工的项目;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

  ㈢股权收购兼并。

  提供收购协议,以及有关批文;不超过总合同的60%;操作复杂、实际案例很少。

  ㈣补充营运资金。

  不超过融资总规模的20%;资金使用灵活,被普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