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宜昌市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借款人办理了本级中心公积金贷款,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提前部分还贷”)。

  借款人是指参与共同抵押(其中1人为主借款人)的职工家庭成员及其配偶。

  一、申请条件

  1、公积金贷款时间在1年以上。

  2、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时公积金贷款没有逾期。

  3、一年办理一次,再次申请须间隔一年。

  4、每次提前部分还本付息金额合计不低于1万元。

  5、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已与中心签订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

  二、注意事项

  (一)提前部分还贷的方式:

  1、自有资金还贷;

  2、委托提取公积金还贷;

  3、自有资金与委托提取公积金组合还贷。

  公积金购房贷款借款人可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还贷;原公积金装修贷款借款人只能选择第1种方式“自有资金”还贷。

  (二)采取上述2、3种方式的,所有借款人及其配偶需共同申请、本人办理,与中心签订《委托大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以下简称《委托大额提取授权书》),委托中心通过内部转账方式提取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还贷。

  (三)提前部分还贷转账顺序:当期利息、当期本金、提前部分还贷利息、提前部分还贷本金。

  三、办理程序

  (一)自有资金还贷方式。

  1、借款人到委托办理贷款的银行(工行三峡分行营业部、建行宜昌长江支行、交行宜昌分行营业部、农行葛洲坝支行、湖北银行宜昌南湖支行、中国银行三峡分行营业部、三峡农商行葛洲坝支行、汉口银行宜昌分行)柜台申请。

  2、受委托银行经办柜员审核申请条件和材料,办理还贷手续。

  (二)委托提取公积金还贷方式。

  1、所有借款人及其配偶到中心一马路或伍家岗营业部申请。

  2、中心经办柜员审核申请条件和材料。

  3、所有借款人及其配偶与中心签订《委托大额提取授权书》。

  4、中心在交易日的第2个工作日,内部划转委托人授权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各自需保留100元)还贷。

  (三)自有资金与委托提取公积金组合还贷方式。

  1、所有借款人及其配偶按照“办理程序(二)”到中心一马路或伍家岗营业部办理委托提取还贷手续。

  2、在签订《委托大额提取授权书》的第二个工作日,借款人按照“办理程序(一)”到受委托银行柜台办理还贷手续。

  四、所需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自有资金还贷的,另需提供借款人银行还贷专用存折或卡。

  3、委托提取公积金还贷的,另需提供所有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

  五、便民提示

  1、办公地址及服务电话。一马路营业部地址:一马路24号,服务电话:6236747;伍家岗营业部地址: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号(夷陵大道与泰江路交汇处),服务电话:6386738。

  2、乘车路线:到一马路营业部可乘坐2、3、7、8、10、18、19、20、22、28、30路公共汽车;到伍家岗营业部可乘坐1、2、9、21、103路公共汽车。

  3、监督电话:6236717

  4、轧账时间:一马路营业部、伍家岗营业部工作日17:30轧账,停办对外业务。

  5、中心网址:www.ycgjj.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