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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违纪处罚公告已出炉

  为严肃考试纪律,维护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环境,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操守,营造诚实守信的行业氛围。依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3月预约考试及4月全国统考违纪人员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在考场或其他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影响考场秩序的”及“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31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一年的处理;

  二、对“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及“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180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两年的处理;

  三、对“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4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三年的处理;

  四、以上所有违纪考生一至三年不得报名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违纪情况及处理结果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