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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裕隆简介

  投资目标为投资者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主要通过投资于业绩能够保持长期可持续增长、从长远来看市场价值被低估的成长型上市公司来实现基金的投资收益。

  决策依据(1)上市公司研究;(2)行业发展状况;(3)证券市场的走势。(4)国内国际经济环境;(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作为成长型基金,本基金的主要决策依据将是上市公司的预期收益和发展潜力,同时也将分析和权衡公司以外的其他相关因素,如外部经济环境、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的整体发展速度和竞争水平等。

  基金沿革编辑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是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等有关规定,依据《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设立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15年。基金发起人为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按注册名称笔划排序),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14号文批准,全部30亿份基金单位,由发起人认购3000万份基金单位,其余29.7亿份基金单位于1999年6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方式发行,发行价1.01元人民币(含0.01元发行费用),基金的发行和募集工作已于1999年6月15日结束。本基金公开发行的29.7亿份基金单位和发起人认购的3000万份基金单位共计30亿元,已于1999年6月15日全部划至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裕隆证券投资基金专户”,本基金的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管理本基金。6月16日,本基金发起人公告本基金于6月15日成立的消息。基金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1999]48号文批准,将于1999年6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基金总份额为30亿份,本次上市流通的份额为29.7亿份。根据《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3000万份基金单位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以后,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不得低于所认购份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