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资格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资格?

  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有当地常住房口;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提出借款申请时,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30%的首付款,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按规定在银行交存住房公积金;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屋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不是具有“五证”:《国有土地的使用证》、《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商品房的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的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的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6、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