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嘉峪关市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商转公必须具备的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六个月以上;

  2、经贷款银行同意;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原商业贷款须是住房按揭贷款,所购房产性质为自住住房;

  5、还款需满一年或一年以上,还款记录违约显示连续不超过三期或累计不超过六期;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7、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8、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9、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二、商转公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2、原贷款银行出具的近12期还款明细,并加盖银行印章;

  3、原《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发票原件(收据)及复印件各1份、《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银行印章;

  4、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二手房的,须提供原房屋评估报告原件及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6、嘉峪关市房管局出具的房产信息调查表;

  7、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附带法院送达或出具的判决生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或近三个月的工资流水1份;

  10、银行出具的借款人申请商转公当日的贷款余额单;

  三、贷款额度的确定:

  贷款额度单职工贷款最高不超过4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本金。

  四、贷款期限

  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缴存职工离退休后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商转公的担保方式

  (一)公积金联保

  1、贷款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公积金总额必须达到贷款金额的50%,借款人公积金达到所规定担保金额的,应至少有一个保证人为其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2、贷款额度在5-10万元的,保证人与借款人的公积金总额必须达到贷款金额的70%,借款人公积金达到所规定担保金额的,应至少有一个保证人为其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3、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保证人和借款人公积金总额必须达到贷款金额的80%。借款人配偶在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作为保证人之一。担保人在担保期间,不得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额或为他人重复担保。

  4、以公积金联保方式借款的,所借款项由委托银行直接打入商业银行账户。

  (二)房产抵押

  1、以所购房屋为抵押物的,借款人须将原商业贷款结清,持产权证到公积金中心分中心申请办理借款手续,所借款项由委托银行直接打入借款人账户。

  2、以现房为抵押物的,借款人须为所抵押房产的所有人,且须提供所抵押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所借款项由委托银行直接打入原商业银行账户。

  以房产抵押为贷款担保方式的,所抵押房屋为整体抵押;房产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得转让、重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三)置业担保

  置业担保公司审核同意担保的,担保金额必须达到贷款额度的100%,置业担保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携同借款人(抵押人)办理、落实抵押,所借款项由委托银行直接打入原商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