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贷款未还清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

  贷款未还清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

  对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问题,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房贷没还完,不能办理“增加共有人”等业务。据介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术语是“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前提是房屋没有处于权利限制状态,不动产在抵押、查封、冻结等状态下都是不能办理变更登记的。“现在大多数年轻人选择贷款按揭买房,商品房处于抵押状态,只有贷款还清,抵押状态解除后,才能办理所有权变更。”

  另外,就算房管局同意加名字,银行也不会同意的。

  在银行不同意又没法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想在房产证上加名还有其他办法吗?

  有中介人士支招,将正常的按揭贷款转为纯抵押贷款就能加名,或者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也能达到加名的效果。但是,这两种方法一个成本太高,一个在一定程度上或将增加婚姻的矛盾。

  1、转纯抵押贷款成本高

  对于这类涉及房贷未清的婚前房屋加名,可以用转为抵押贷款的方式“曲线加名”。操作方式为找按揭公司垫资赎契,即借钱还清贷款,然后办理加名手续,加名后再将房屋进行纯抵押贷款重新进行按揭。据了解,目前纯抵押贷款年限最长为10年,有的银行只能做三到五年,并且还需要买家提供贷款的用途,如是用于经营、或者用于大宗消费(提供发票)等。此外,赎契重新做抵押贷款的时间越长,费用也越高。

  2、办理赠与公证接受度低

  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公证不是婚前财产公证,主要解决的是夫妻财产归属的约定,仅在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不知情的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

  根据《物权法》,房产认定以产权登记为准,登记后也有对外公示的作用。若只做夫妻财产约定,没有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对外公示该房产仍为一人所有,因此,房产所有者一方可以私自将房产进行变卖。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以拿着经过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向法院起诉配偶赔偿。

  也有法律界人士建议,在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却不能加名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保留公共还贷的凭证或银行转账记录,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