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中小企业银行贷款

  中小企业贷款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社会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小企业主贷款支持的企业必须满足: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经营期限在1年以上;小企业主支持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为大中型。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