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

  2012年3月29日,全国首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这是经过政府批准,按照企业化运作的公司,通过公示供需信息,为民间借贷交易提供规范化的担保、公证、登记一站式服务,对借贷信息进行登记监管,形成一套类似银行征信系统的民间借贷征信系统,使其签约规范化,利率合理化,监管常态化,借贷信息可汇总、可统计、可检测、可预警。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运转后,规范化运作开始产生示范效应,全国多地效仿“温州模式”筹建起民间借贷中心。

  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服务流程:

  一是建立资金供求信息库,提供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和民间资金供给信息;二是通过信息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配对与对接;三是安排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见面;四是协助资金供给方、需求方办理借款手续并登记备案;五是为借贷双方整理资料、归档,向主管部门备案。

  借贷双方登记流程:

  目前,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提供线上和线下两种服务方式,市民既可以到服务中心大厅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选择登陆温州民间借贷服务登记网,在网上办理相关手续。中心提供登记服务的范围为个人对个人、个人对企业的资金借贷。

  除发生在登记服务中心的民间借贷行为必须要在登记中心备案登记外。如果借贷双方是朋友等私人关系,私下已经约定好利率,并且约定的利率不高于4倍银行贷款利率,也可以自愿来借贷登记中心做登记,而且市民到登记服务中心对自己发生的民间借贷信息进行备案登记都是免费的。

  借贷双方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个人对个人成交登记需提供,双方各自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银行汇款凭单或收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借据/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成交登记申请表1份

  2,个人对企业成交登记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银行汇款凭单或资金流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成交登记申请表1份

  注:委托他人办理登记,还需提供公司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