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温州公积金贷款说明

  温州公积金贷款是怎么样的?温州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要求?小编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以贷款时间向前推移计算);

  2、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其房屋座落的具体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3个月以内;

  3、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总价款30%以上(含30%)的自有资金且已落实并投入使用;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作为抵押;

  6、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未办理抵押登记前,能提供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

  7、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需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四份,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资料如下: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2、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手册、对账单);

  3、婚姻情况证明;

  4、借款人的其他房屋共有人(除配偶以外)的个人资料:(一)、婚姻情况证明;(二)、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