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

  主创业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限定在本市户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

  二、持有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创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三、具有一定创业能力、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四、持有有效证件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对上述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已开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可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掌握在3万元左右,经营规模较大的可增加到10万元(含区配套)。对贷款额度在5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经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创业培训合格,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由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