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如何办理个人房贷

  (1)贷款申请人选定房源,持贷款经办金融机构规定需要的相关资料向经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

  (2)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贷款申请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评估后向贷款申请人做出正式答复。经审查通过的,经办金融机构与贷款当事人各方签订合同。

  (3)签订合同后,合同各方根据国家和本地的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4)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按合同要求发放贷款。

  (5)贷款申请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按期还款。

  需要提醒的是,不同的银行,申请不同的房贷产品,具体的个人房贷办理条件、流程等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向银行客服人员咨询!

  银行案例: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客户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次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例如:收入证明、近三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客户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通过建行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组合贷款中自营性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电话和建行网点等了解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

  (2)贷款申请: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3)签订合同: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4)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和建行分别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