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首套房首付几成

  对于首次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

  省直公积金中心解读:以前的政策是“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于人均建筑面积尚未达到全市人均建筑住房面积标准的,再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由50%降低为40%,利率仍上浮10%。

  省直公积金中心解读:据长沙市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统计公报,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1.42平方米。此次调整后,人均建筑面积低于该标准的,再购买第二套房,首付将降至4成。

  利率上浮方面,目前省直公积金中心1至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6至30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5%。在此基础上浮10%后,则1至5年期升至4.4%,后者升至4.95%。

  购买精装修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为家庭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所购为家庭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省直公积金中心解读:之前的政策是“购买精装房去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需根据精装标准的不同进行重新核算。”现在则对首付比例进行了统一明确。

  将“借款人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与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收入之比不得超过45%”调整为“借款人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与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收入之比不得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