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大连正规无抵押贷款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指我行向在劳动就业年龄内,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技能的本市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的贷款。符合有关规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再就业,开办经费或流动资金不足的部分可申请此贷款。

  功能特点

  发放范围及对象: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本市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和进城创业的被征地农民和城镇新生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经费或流动资金不足的,以及符合条件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现有政策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贷款额度:单人单笔的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5万元之间。从事微利项目自主创业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经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贷款期限:一到两年,因正当理由不能够及时还款的,可以展期两年。

  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个人信用循环贷款是指我行根据借款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个人的信用状况,综合评定借款人在我行的信用循环额度和期限,在个人信用循环贷款额度有效期内,借款人可以一次或多次申请单笔用款,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功能特点

  贷款金额: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最高额度为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最高额度为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员工最高额度为15万元。

  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额度项下单笔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信用额度有效期。

  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5%,按月浮动。

  适用客户

  主要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满一年(含)的正式员工。

  注: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个人信用循环贷款仅限于在大连银行第四中心支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