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郑州办理银行贷款的条件

  郑州办理银行贷款的条如下:

  【个人房屋贷款】

  个人房屋贷款是指向郑州市购买,定向开发各类型住房和商业用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适用范围

  1、具有合法身份证件,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十八周岁以上,年龄加上贷款期限,男性公民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女性公民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如为个人经营用房贷款,所经营企业应成立半年以上,以法人客户的主要股东名义贷款的,须由法人、其它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业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借款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2、贷款调查审批:分支行信贷部门受理贷款申请,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分支行行长审批,超权限的按规定程序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贷款发放:经最终审批人审批同意后,分支行与客户签定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与质押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填制借款凭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质押冻结手续后,办理贷款发放。

  其它事项

  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取分期按月偿还的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2、申请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且以所购住房或以其它住房做抵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款个人实际应出资部分(集资建房)或者住房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对夫妻双方二次(含第二次)以上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或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或评估价值的60%。

  3、申请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用于购买商业用房,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款或评估价值60%。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郑州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人民币贷款。按所购车辆用途可以划分为自用车和商用车;按注册登记情况划分为新车和二手车。

  1、自用车是指借款人申请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

  2、商用车是指借款人申请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包括载货车、大型中型载客车、城市出租车、工程车以及其它营运车型。

  3、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

  适用范围

  年龄在二十二周岁(含)至五十五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业务流程

  1、申请和受理:借款人向分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支行对借款人进行初审。

  2、贷款审查和审批:郑州银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贷款三查,并按规定程序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3、贷款发放: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分支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和其它必要的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押物登记或冻结手续,向经销商开具《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手续齐全后进行放款操作。

  【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

  郑州银行对以自然人名义申请,用于解决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资金需求。

  适用企业类型: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按期进行工商年检的且具有经营实体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其它组织的负责人等。

  客户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贷款所需的抵、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3、需要评估的,提供本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4、保证的还需提供保证人资格、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保证人担保能力的证明资料;

  5、保证人如为企业的,应提供等同于借款企业的基本资料;

  6、本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业务流程

  1、受理申请:借款人向分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贷款调查、审查及审批:分支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项目调查,出具可行性报告,在支行权限内审批,或报总部有权审批人审批。

  3、贷款发放:贷款批准后,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及其它必要的法律文书,合同生效后在审批额度内进行放款操作。